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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法治报:缓刑不是“护身符”多次缺勤被训诫
时间:2026-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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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不是“护身符” 多次缺勤被训诫

 “感谢检察官,多亏你们把法理讲得明明白白,才让我们最终走出困境。”近日,面对上门回访的检察干警,年过七旬的柴某紧握检察官的双手,眼眶泛红、言语恳切。身旁的老伴与正在读高中的孙子也连连致谢,真挚温情的一幕,定格成司法为民最生动的画面。


“我年纪大了,又是无心之失,司法机关应该不会跟我较真吧?”社区矫正对象李某不止一次在心里打过“小算盘”。直到近日参加完新绛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的谈心谈话,他才真正明白:缓刑不是“免刑牌”,年龄更不是“护身符”。
今年6月23日,李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刚入矫时,他还能按规定报到、接受监管。可日子一长,他以“老伴身体不适”“家务繁忙”为由,多次不按规定到现场报到。因多次违规缺勤,李某被训诫。
为避免李某触碰监管底线,同时考虑其年事已高、犯罪主观恶性较小,新绛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针对性谈心帮教。谈话中,检察干警没有一味说教,而是与李某促膝拉家常,结合典型案例释法明理。
在检察干警的耐心劝导下,李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承诺:“今后严格自律,按时报到,主动汇报思想动态,不再触碰监管底线。”
(本报记者 张二红)


来源:山西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