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流程监控工作,确保执法办案的规范操作,我院在去年制定《新绛县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监控规则》的基础上,开通了办案期限短信预警提示。
在流程监控工作方面,针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假性超期、电子印章使用不规范、法律文书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先后发起流程监控8件,通过开展流程监控工作,提高了大家的程序意识,促进了网上运行的依法、高效。同时,为了变被动监控为主动服务,针对案件办理工作中办案期限即将到期的案件,一方面及时点对点的向承办人发送办案期限预警提示;另一方面也将案件即将到期的信息发送给业务部门负责或分管领导,以引起重视,从而及时促进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通过上述措施,目前已经发送办案期限预警提示信息30余条,督促办理案件40余件,有效的发挥了服务执法办案,监督执法行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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