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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决算公开
时间:2019-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

(二)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三)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是独立决算单位。下设18个部室: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局、计划财务装备部、检察技术部、司法警察支队、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805.97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432.72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转隶到监委,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

2018年度支出总计3354.22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314.63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05.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5.85万元,占比94.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150.12万元,占比5.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35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1.52万元,占比70%;项目支出1002.7万元,占比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55.85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582.84万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转隶到监委,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15.41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153.44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转隶到监委,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15.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53.44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转隶到监委,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其中,人员经费1855.35万元,占比74%,日常公用经费389.77万元,占比1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15.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53.44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转隶到监委,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296.45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数为3599.05万元,减少1302.6万元,同比下降57%。2018年相应预算为2436.21万元,完成预算支出9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日常运行、信息化运维、设备购置等保障检察工作正常开展的支出。减少原因为2018年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减少。2018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8.96万元,2018年相应预算为219.64万元,完成预算支出99.69%,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收入87.2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其中:公务接待费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公车购置费用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

2018年度,“三公”经费共支出19.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决算数减少44.72万元,原因是:1、2018年三公经费14.83万元从市级经费支出。2、部分车辆待报废未运行,燃油费及维修费减少。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98万元,占比78%,比上年减少43.1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2万元,占比22%,比上年减少1.61万元。原因是:1、部分费用从市级经费支出。2、部分车辆待报废未运行,燃油费及维修费减少。3、公务接待减少。

2018年我院因公出国(境)0次,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共计43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77万元,比2017年增加160.83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 劳务费、取暖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第四部分  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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