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刑事检察干警业务水平和出庭履职能力,推进全市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12月8日,运城市检察机关对新绛县院办理的梁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进行庭审观摩,省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彦丽、副主任王国鹏等领导全程参加活动并对庭审进行点评,市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原琳主持评议活动,全市60余名刑事检察业务骨干参加观摩评议。
庭审中,公诉人履职规范、发问缜密、举证明晰、答辩有力,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同时,公诉人结合本案开展了法庭教育,促使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也使旁听人员受到了教育警示。
在案件评议会上,与会人员在充分肯定公诉人庭审表现的同时,从法律文书制作、公诉人行为规范、讯问技巧、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方面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会场气氛热烈。
山西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彦丽
张彦丽认为,本案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庭审衔接流畅,各院代表点评全面精准,示范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她结合本案从法律文书制作、案件事实认定、案件证据审查、检察人员出庭履职等方面进行了点评和辅导,并对我市刑事检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坚持党的领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二要坚持守正创新,高标准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三要延伸办案职能,高质量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四要坚持人才培养,高站位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下一步,运城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以“六字促学”活动为牵引,不断提升刑事检察干警业务素能和履职能力,持续推动普通犯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接力赛中跑出“运城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