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地见效、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 “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 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3月22日,在第30届“世界水日”和第35届“中国水周”来临之际,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晋民与运城市水务局、山西黄河河务局等有关负责人员共同深入芮城县黄河(古魏段)进行联合巡河调研。芮城县委副书记、县长余敏、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文峰、检委会专职委员师晓彬、芮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朝庆共同参加联合巡河。
宋晋民检察长强调,近年来,全市水土保持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防治任务依然艰巨,加强水土保持治理、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刻不容缓、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河湖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和行政机关与检察公益诉讼的协作配合,加强各单位协同努力,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二是要针对妨害水土保持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实施精准监督,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力度,推进涉水问题标本兼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监督效果。三是要牢固树立办精品案意识,加大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的办案力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下大力气培育关于黄河流域水土保持优秀典型案例,争取以更多的先进经验做法和良好的办案工作成效,为建设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运城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