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运城市委创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要求,根据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公益诉讼工作会议精神,运城市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市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宋晋民对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安排,公益诉讼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市院和山西河务局、市水务局、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协同配合,凝聚合力,设立公益诉讼专门工作机构和建立协作机制,提升检察司法和行政执法联动配合的司法和执法成效,服务和保障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的。近日,运城市检察机关各基层院“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工作站 ” 全部挂牌成立。
运城市检察机关和山西河务局、运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心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推动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2月9日至18日,运城市13个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在当地河务局、水利局、黄促中心设立了“公益诉讼工作站”、会签了协作意见,建立了信息共享、线索反馈、联合巡查、普法宣传等机制。这对下一步强化协作配合、携手推进黄河流域(运城段)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的有效衔接,形成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合力,提升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环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法治化水平必将起到积极的服务保障作用。
瑞雪兆丰年,风雨送春归。2月15号,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会议上,省院领导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新年伊始,运城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2022年工作取得开门红,为全省检察机关新的一年公益诉讼工作开了一个好头。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将在市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奋发有为,适应新形势,树立新形象,展示新作为,开拓新局面,推动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