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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2.22)
时间:2022-0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过去的五年,是极不平凡的五年。经历检察工作重塑性变革的洗礼,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办案新形势,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总牵引,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求发展”的工作思路,圆满实现了“一年强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四年争上游、五年创一流”的五年工作目标,全市检察工作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
   一、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以高度的检察自觉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融入到检察事业的点点滴滴。
   政治建设引领作用不断强化。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学做结合、查改贯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按要求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党组工作情况,及时通过市委政法委向市委报告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多项工作受到市委的肯定和表彰。
  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坚持每月至少一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共召开1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着力增强感召力、战斗力和向心力。全市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10299件,其中检察长直接办案1258件。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181次,对215件案件发表监督意见。认真接受省院党组政治巡视,扎实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2019年底完成了对所辖基层院党组政治巡察“全覆盖”。
  党的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压实。落实“1234”党建工作思路,实施“1515”党建工程,大力推进“五型机关”、模范机关创建,及时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结对帮扶、“四星(学习、工作、文明、廉洁)”党员评比等活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2020年,市院被评为市直机关党建示范单位、市直机关(单位)第一批模范机关建设示范单位。
   二、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以扎实的检察履职保障运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能动司法,主动顺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紧贴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在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践中展示检察作为、体现检察担当。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成果丰硕。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以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为抓手,依法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178件276人,提起公诉209件449人,办理的3起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全力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批准逮捕8件10人,提起公诉13件24人;设立驻法院支持起诉岗,深化支持起诉监督活动,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499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1414件,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共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案件115件187人,提起公诉146件336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47件。整治污染企业、违法养殖场等206家,清理被非法占用的河道48.08公里,清理被污染的水域256.9亩,恢复耕地、林地820.33亩。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督促保护黄河河道行洪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三大攻坚的连战连捷,彰显了不同凡响的检察风采、检察力量。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卓有成效。坚持法治思维和历史眼光,在法治范围内建立“容错”机制,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同时对不捕、不诉、不判实刑的企业及其人员,不是“一放了之”,而是积极探索企业合规工作,督促践行可管控的整改措施。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工商联共同出台派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工作办法,建立领导干部一对一联系重点企业、项目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5个专项检察活动,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95件1082人,提起公诉1071件2030人。
  社会综合治理上的检察担当愈发彰显。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2929人,不起诉2455人,通过审查羁押必要性改变强制措施721人。积极化解社会矛盾,4424件各类信访案件7日内程序回复率和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集中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做到重访不再访、新访不上访,该做法被省检察院作为经验转发全省学习借鉴。通过公开听证处理案件615件,公开听证化解的一起监护权纠纷案被《检察日报》报道。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行动,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530件,帮助讨回工资432.6万余元,联动有关部门有效化解劳资纠纷18起。坚持依法能用尽用,对725名案件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698.8万元,涉及未成年人26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化解一起纠纷长达6年的义务帮工受害责任案,最大限度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三、关注民生,守护安宁,以强烈的检察担当助力平安运城建设
   坚持“稳字当头”履行检察职能,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政治忠诚、担当尽责体现到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上,体现到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
   惩防并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把握节点,全力做好历年“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敏感节点的维护稳定工作。慎重办理邪教案件,严肃惩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770件1008人,提起公诉890件1211人。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2709件3512人,提起公诉3259件4552人。在疫情防控中积极主动作为,依法严惩妨害传染病防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诈骗等涉疫犯罪,批捕9人,起诉21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共批准逮捕579件830人,提起公诉752件1183人。办理的宋长江等人跨境开设赌场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深挖根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党组先后26次专题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报告,检察长先后25次督导各基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并与各基层院检察长进行42人次履职督责谈话。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黑恶案件163团278件1477人,提起公诉163团224件1384人。办理的侯金发等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打响了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办理的景益民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标志着山西打掉了第一个涉黑案件“保护伞”,两案均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协调发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特殊保护、双向保护制度,批准逮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嫌疑人528人,提起公诉742人。坚持“宽容不纵容”,不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31人,不起诉43人,附条件不起诉173人。深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全市238名员额检察官担任254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及职业技术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主题宣讲500余场(次),受众达10万余人。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长效机制,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援助322人,对310名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督促落实帮教措施,涉及457人,向教育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78份。
   四、深耕主业,弘扬法治,以精准的法律监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以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不断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更高水平的需求。
   刑事监督由强变优。共监督立案423件520人,监督撤案268件348人,纠正漏捕、漏犯、漏罪2176件。针对刑事侦查、审判违法提出纠正意见2495件,提出刑事抗诉453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3389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违法或不当3083件,提出财产刑执行不当监督意见1129件。立案查处依法由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8件29人,提起公诉10件16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线索25件。
   民事监督由弱趋强。以落实《民法典》为抓手,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78件,提请、提出抗诉9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3件,法院改判20件,调解结案8件;针对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932件,法院采纳908件。通过“公开听证+调解”组合方式化解的一起监护权纠纷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十大典型案例。
  行政监督脱虚向实。通过主动调取法院、行政执法卷宗,驻法院支持起诉岗等方式强化监督,共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3件,终结审查14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60件;针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2件,法院采纳21件。办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案件167件,提出检察建议136件。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实质性化解各类行政争议案件56件。
  公益诉讼创优争先。2017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工作以来,共立案266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12件,行政机关采纳整改率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1件,法院裁判采纳率100%。通过办案,挽回国有财产损失2083.24万元,保护国有文物、英烈纪念设施176处,督促查处假药108种。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牵引,联合相关部门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办理了全国首例文物保护案,办理的“万荣县汾河河道内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案”等多起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检、省委政法委、省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五、深化改革,守正创新,以积极的检察实践推动司法体制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扎实推进检察体制改革,适应新发展理念、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
  反腐败斗争工作续写新篇。监察体制改革后,先后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357件460人,决定逮捕199件213人,提起公诉329件425人,高质高效完成了由国家、省监委调查终结,最高检、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任务,其中省部级1人、厅局级7人,县处级36人,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发挥成功办理全省首例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的示范效应,省内外多个市、县检察院派员学习、观摩我市经验做法,为全国全省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全面推开提供了“运城样本”。
   司法体制改革不断走深走实。严格按照比例要求,全市共遴选出204名员额检察官投入一线办案岗位。出台落实司法责任制具体办法,突出员额检察官主体地位,依法充分放权,员额检察官办案自主性、独立性、责任心明显增强,有效促进了办案效率提升。同时,实现了捕诉一体的办案模式,同一案件由同一办案人审查办理、负责到底,一审公诉案件人均审结时长由2016年的34天缩短为26天,显著节约了司法成本。
  检察工作理念持续革故鼎新。按照新时期检察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办案工作内部监督实施办法》《涉案物品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主动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全面落实新的司法理念。对照“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和法律监督总体布局,落实完善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引领的业务指导体系、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评价体系、以“少捕慎诉慎押”为核心的业务理念体系,服务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刻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适用认罪认罚中的主导作用,认罪认罚适用率由2019年的不到40%提高到88.6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5.5%,并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
   六、强基固本,锐意奋进,以发展的检察理念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为目标,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深学笃行强化政治建检。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坚持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实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通过学习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定捍卫“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检察机关的政治性更加凸显。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为重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和线索核查、案件评查等,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出台检察便民利民惠民10项措施。依法审查起诉电信诈骗犯罪案件180件423人,切实守护好老百姓“钱袋子”。深入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督促更换窨井盖50余块,有效维护群众脚底安全。
  久久为功夯实基层基础。始终坚持“强基导向”不动摇,着力在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提升基层工作水平上下功夫。一是督促指导基层院抓好主要业务指标。坚持项目化推进,按季度组织召开业务工作调度会,季度排名前二的作经验发言,排名后二的作表态发言,倒逼业务数据整体提升。二是先后组织参加最高检业务培训144次,参加省检察院政治、业务培训55次,有效促进政治业务能力提升。三是以基层检察院换届和教育整顿为契机,选优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年龄学历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四是建立完善市院班子成员对口联系落后基层院常态化机制,着力解决制约基层院发展的短板和弱项,对最高检确定的工作相对薄弱的河津市检察院开展精准帮扶,如期实现了“脱薄摘帽”目标任务。五是扎实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新绛县人民检察院获评“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六是加快推进科技强检,积极参与公检法司联盟协同平台和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统筹部署206辅助办案系统等信息化技术平台建设,为基层检察工作开展提供科技助力。
   从严从实全面管党治检。坚持对违纪违法“零容忍”、新的违纪违法“零发生”的“双零”要求,共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45案45人,其中处级及以上7人。落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台账和清单,相继开展“严纪律、转作风、抓落实”集中教育整顿、“教育警示、以案促改”、“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对“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违规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七、强化自觉,接受监督,以主动的检察公开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运行
  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对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理念”,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同步做好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工作。
紧扣阳光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向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30余次,精心办理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件,办结率、答复率、办理结果满意率均达到100%。认真贯彻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主动加强日常联系,不定期通过手机短信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重大情况,积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订检察报刊。主动配合、积极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智慧检务等工作的专题审议,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百案评查等重要活动。
  深化检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1155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492条,公开法律文书13729份。举办新闻发布会8次,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重要检察工作信息14653条,在主流媒体上发表新闻稿件778篇,两级检察机关5次同步公布检察业务数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内容丰富的检察开放日、座谈调研、庭审观摩等活动480余次,数千人次走进检察机关参观指导。
  五年砥砺奋进,五年春华秋实。这五年,我们突出“业务工作争先进位、综合工作争先创优”工作抓手,以“四看”标准为引领,以绝对的忠诚干事创业,以果敢的勇气改革创新,以非凡的担当奋勇前行,市院机关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先后荣获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侯氏兄弟”等办案团队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并作为唯一办案团体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彰大会上作经验介绍。全市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89个,先进个人152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这里,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望五年奋斗历程,我们更加深刻体会到,干好运城检察事业,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之以恒加强政治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新发展理念履行检察职能;必须始终坚持心怀“国之大者”,善于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必须始终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铸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不断增强;二是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征程的新起点,检察人员的工作理念、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三是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举措还不够有效;四是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仍任重道远。
   河东春来早,奋进正当时。今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紧围绕“一区两城三强市三高地”目标定位,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各项工作,为运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讲政治顾大局,强力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实现新提升。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将讲政治落实在具体检察办案中,自觉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分析形势时要把握好政治因素,部署推动工作时要落实好政治要求,处理解决问题时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防止脱离政治机械司法、就案办案,以强有力的政治担当促进检察履职质效不断提升。
   二是坚定不移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强力推动平安运城建设开创新境界。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坚持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对聚众斗殴等涉众型暴力犯罪的串并研判,深挖细查漏罪漏犯以及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坚持狠抓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司法办案、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机制。办理金融、经济案件时要结合办案,分析风险薄弱点,及时向党委报告、向监管部门提醒,切实防止经济社会领域的“黑天鹅”、“灰犀牛”,针对性采取预防措施,把诉源治理的工作做深做实。坚持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拿出硬核措施,把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更好地贯彻到派驻公安检察室、正副卷一并调阅等检察监督具体工作中,与政法各部门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共同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三是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大局,强力推动服务高质量发展达成新成效。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通过检察履职,狠抓办案质效,不断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产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办案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六稳”“六保”,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大查办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破坏金融监管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突出整治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虚假广告宣传、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以法治手段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加大对非公经济主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工作。综合运用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不捕不诉权、监督撤案权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职能,为企业合规管理提供精准有力的检察助力。
  四是坚定不移保民生护民利,强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取得新突破。要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全面推开“河长(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公益诉讼快速检测体系,积极探索实践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要聚焦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有影响的“硬骨头”案件。要服务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厉打击发生在扶贫开发建设领域的刑事犯罪,审慎处理脱贫攻坚中的新现象新问题,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要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坚持不懈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丰富法治副校长履职方式,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及时了解弱势群体司法诉求,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认真办理涉及农民工劳资纠纷、下岗职工补贴救助等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坚决惩治涉军犯罪,主动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更好地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五是坚定不移树牢强基导向不动摇,强力推动队伍建设展现新面貌。坚持人才强检战略,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持续推进员额检察官“全科医生”能力建设,大力发掘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完善容错机制,鼓励更多能干事、会干事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在重要岗位上历练。持续加强检察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建设,提升运用专业化技术手段服务高质量办案的工作能力。聚焦基层院建设,对已经“脱薄”的基层检察院进行持续跟踪帮扶,力争全市不再出现“工作薄弱”基层检察院。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鼓足锐意进取的勇气,拿出敢为人先的锐气,在法律监督上再发力,在争创一流上出实招,以更强烈的使命担当,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努力创造无愧于党和人民,无愧于新时代的新业绩,为运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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